2019年上半年,环保局对某一橡胶厂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废气处理设备没有正常运行,经过排查,是由于该设备的活性炭没有更换,已经失去了吸附作用,才导致设备运行不正常。随后,该执法局对其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明,该塑胶厂并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对废气处理吸附设施中的活性炭进行更换,导致工艺废气没有经过妥善处理就排放,对周边的环保和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对该塑胶厂进行行政处罚,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二、处罚款15万元。
该塑胶厂的处罚对我们起到了一个警钟的作用,这就告诉我们,在环保的保护上面,我们要一丝不苟的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莫要抱有侥幸心里,否则,总有一天会栽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