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环评手续会出现怎样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要求,施工单位未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是未按照此方法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再次审批或是请示再次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私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主管机构勒令终止基本建设,依据违反规定情况和伤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下列的处罚,并可以勒令恢复正常;对施工单位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依规给与纪律处分。
企业负责人可以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绿色生态环境部已经将50个类别中的192个小项领域所相对应的环保办理手续种类区划得一清二楚。
“分类管理名单”现阶段仍在开展调整和升级,如将要开展新创建、搬迁、改造、改建和技改项目基本建设的企业负责人尽量事前查看此文档,以确立自身的公司或新项目所处的归类范围。
最终,确立说一下,去除环境影响点评申请表以外,报告表和报告书新项目的环评报告表仅仅环评手续办理手续的第一大步走,后边还会继续有检验、排污许可、应急方案、工程验收(有一些公司一部分包含)等相关汇报文档,因为內容过度复杂,将来再讲。